2023年自考00262法律文书写作核心考点资料

作者:安徽自考网 时间:2023-02-22 阅读:2155次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单选】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简答】法律文书的特点:

(1)目的的明确性。

(2)内容的法定性。

(3)语言的准确性。

(4)形式的程式性。

(5)使用的实效性。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种类和作用

【单选、简答】法律文书的种类:

(1)依据文书制作主体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监狱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文书等。

(2)依据文种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

(3)依据行文体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信函式文书。

(4)依据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叙述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

【单选、简答】法律文书的作用:

(1)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法律文书是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3)法律文书有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是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4)法律文书是综合考核司法人员的重要尺度。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

【单选】不同阶段法律文书发展的特点:

(1)我国古代的法律文书(先秦时期秦汉时期唐宋时期)。

(2)我国近代的法律文书。

(3)我国现代的法律文书。

第四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单选】法律文书遵循格式主要有

【简答】为了写清各类法律文书的案件事实,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选择真实的案件材料。

(2)写清事实基本要素。

(3)详细叙述关键性情节。

(4)写清事实争执焦点。

(5)明确事实因果关系。

【单选、简答】在法律文书制作中,阐述文书理由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2)依据法律分析事理。

(3)引用法律作为依据。

(4)事实理由协调一致。

【单选、简答】在文书制作中,涉及语言的运用,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语句简练规范。

(2)使用术语恰当。

(3)记叙方法明确。

(4)文书语言文明。

第二章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单选】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单选】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作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的工具。

【简答】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2)制作内容的合法性。

(3)制作使用的时效性。

【简答】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种类:

(1)根据组成联数的不同。

(2)根据制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

(3)根据文书的内容和作用不同。

(4)根据侦查办案程序的不同。

第二节 立案决定书

【单选】立案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按照管辖范围审查后,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写作】立案决定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和案号。

标题:标题应分两行居中写明公安机关的名称和文书名称。“立案决定书”第一联在文书名称下一行居中加括号注明存根二字,以表明与正本相同。

案号:立案决定书的案号为:“×公()立字[20××]×号”。案号由五部分组成,即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代字;“()”内填写办案部门简称;字前面填写文书名称简称;“[]”内填写年度;年度后填写发文顺序号。

正文:第二联(正本联)正文部分应写明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两项内容。第一联(存根联)的正文部分: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和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单位及职务、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

尾部:正本联的尾部写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文书制作的年、月、日,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第三节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写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首部包括标题、案号和执行机关名称。

标题:标题应分两行居中写明公安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正本和副本的标题写为“××××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联写为“××××公安局”“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存根联写为“××××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执行)通知书”。

案号: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的案号为“×公()取保字[20××]×号”。

执行机关名称:执行通知书首部的抬头应顶格填写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派出所的名称。

正文:

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正本和副本。

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存根。

尾部: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文书制作的年、月、日,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印章。

【简答】写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1)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程序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4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3)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四节 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单选】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时,向犯罪嫌疑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和向执行机关通知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作用: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随意离开其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单选、写作】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首部包括标题、案号和执行机关名称。

标题:标题应分两行居中写明公安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监视居住决定书的正本和副本的标题写为“××××公安局”“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联写为“××××公安局”“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存根联写为“××××公安局”“监视居住决定(执行)通知书”。

案号:“×公()监居字[20××]×号”

执行机关名称:执行通知书首部的抬头应顶格写明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办案部门的名称。

正文:

监视居住决定书的正本和副本。

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存根。

尾部:监视居住决定书的正本与副本以及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的尾部应写明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文书制作的年、月、日,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第五节 提请批准逮捕书

【单选】提请批准逮捕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单选简答】提请批准逮捕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写明标题和案号,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情况,辩护人的情况,案由、案件来源和案件侦查过程。

标题和案号。标题应居中分行写明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号为“×公()提捕字[20××]×号”。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釆取的强制揹施的情况。

辩护人的情况。

案由、案件来源和案件侦查过程。

正文: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

尾部:尾部包括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署名、日期、加盖印章、附项。

第六节 通缉令

【单选】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针对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布追捕归案命令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单选、简答】逮捕令的写作要求:

首部:包括标题和案号。

标题:对内发布和对外发布联的标题中不写制作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名称,应居中写明文书名称,即“通缉令”。存根联则应分行居中写明制作的公安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即写明“××××公安局”“通缉令”。

案号:“×公()缉字[20××]×号”。

正文: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发布范围、简要案情、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

尾部:尾部包括署名、日期、加盖印章、抄送部门.

【单选、简答】制作逮捕令需要注意的问题:

(1)通缉令适用的对象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且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应当逮捕,否则即使在逃,也不能够发布通缉令。

(2)通缉令制作好后,要立即发布。

(3)公安部发布的通缉令分为A级和B级两种。

第七节 起诉意见书

【单选】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写作】起诉意见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标题、案号、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及犯罪经历、辩护人的情况、案由、案件来源和案件侦查过程。

正文:犯罪事实、证据、案件的有关情节、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尾部:受文单位、文书制作单位、日期、用印和附注。

第八节 补充侦查报告书

【写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包括标题、案号和受文单位名称。

标题:“××××公安局”“补充侦查报告书”。

案号:“×公()补侦字[20××]×号”。

受文单位名称:抬头顶格写明审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正文:补充侦查事由和补充侦查结果。

尾部: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日期,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第九节 呈请类报告书

【单选】呈请类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拟进行的有关诉讼行为呈报领导审批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单选、简答】呈请类报告书的写作要求:

审批栏:办案单位意见栏、审核意见栏、领导指示栏。

首部:题目。题目应在“呈请”与“报告书”之间空白处写明呈请的事项。

正文: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呈请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结语。

尾部:写明“妥否,请批示。”其次在文书右下方写明办案单位名称和文书制作的具体年、月、日。

第十节 要求复议意见书

【单选】要求复议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进行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写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首部包括标题、案号和受文单位名称。

标题: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

案号:“×公()要复字[20××]×号”。

受文单位名称:顶格写明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名称。

正文:要求复议的事项、要求复议的理由、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尾部:

(1)写明接受要求复议意见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2)署名。写明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

(3)文书制作的年、月、日。

(4)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印章。

(5)附注。注明所附案件卷宗的卷数及页数。

第十一节 提请复核意见书

【单选】提请复核意见书体现了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正确实施法律和保证办案质量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单选、简答】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具体写作要求:

首部:标题、案号和受文单位名称。

正文:提请复核的事项、提请复核的理由、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尾部:写法与复议意见书相同。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单选】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行使检察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单选、简答】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特点: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2)制作内容的合法性。

(3)实施的强制性。

【单选、简答】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种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民事、行政诉讼法律文书和各类诉讼监督使用的通用法律文书三大类。

(2)按照制作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填空式文书和叙述式文书。

(3)按照法律文书适用程序和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诉讼法律文书和检察内部工作文书两大类。

(4)按照法律文书所处诉讼阶段以及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立案法律文书、侦查法律文书、公诉法律文书、执行监督法律文书、申诉法律文书、刑事赔偿法律文书、民事法律文书、行政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等。

第二节 立案决定书

【单选、简答】立案决定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确认有犯罪事实需要立案查明,可以依法进行侦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活动。

(2)可以及时对侦查工作进行指导,不失时机地发现和收集证据,以利于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单选、简答、写作】立案决定书的具体写作:

要求首部:包括标题和案号。

标题:分两行居中写明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和文书名称。第一联在文书名称的下一行居中加括号注明存根二字,以示与正本的区别,但内容与正本相同。

案号:“××检××立〔20××〕×号”。

正文:第一联(存根联)的正文部分:案由(即涉嫌的罪名);涉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后由批准人签名;承办人签名;写明办案单位名称;填发人签名;填写填发时间。第二联(正本联)正文部分写明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两项内容。

尾部: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印。

【单选、简答】写立案决定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1)立案决定书以案件为单位制作,一案一书两联。存根联与其他存根联按编号顺序统一保存,正本联由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附卷。

(2)立案决定书的制作时间关系到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填写时要注意认真、如实填写,不得马虎、草率。

(3)共同犯罪的案件,应依据顺序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等身份事项。以事立案的案件,不填写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印章。

(4)犯罪嫌疑人如果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中对这一内容应明确写明。

(5)立案决定书存根联中的批准人应填写批准制作该工作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姓名。办案单位应填写办案单位或者部门的名称,填发人应填写制作工作文书人的姓名。填发时间应填写实际制作工作文书的时间。

第三节 批准逮捕决定书

【单选】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写作】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首部包括标题、案号和送达单位名称。

标题:分两行居中写明人民检察院名称和文书名称。案号:“××检××批捕〔20××〕×号”。第四联(回执联)不写文书案号。

送达单位名称:二、三联填写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等机关名称,第四联填写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

尾部:第二、三联的尾部包括填发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院印。第四联应当加盖侦查机关的公章。

【简答】写批准逮捕决定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1)批准逮捕决定书应当以被批准逮捕的人次为单位制作,即对于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批准逮捕时均应单独制作一书四联的批准逮捕决定书。一次对多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应当对每—个犯罪嫌疑人均单独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2)对已经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而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又需要执行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3)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的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认真进行审查。

(4)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涉外案件和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5)填写批准逮捕决定书第一联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应在其基本情况一栏中填写清楚,并依照有关程序报请许可后才能批准逮捕。

(6)批准逮捕决定书尾部印章的使用。

第四节 起诉书

【单选】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将其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写作】起诉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写明标题和案号、被告人(或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

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其中,起诉书在叙述案件事实的结构安排上,常见的记叙方法主要有自然顺序法、突出主罪法、突出主犯法、综合归纳法、先总后分法和罪名标题法。

尾部:致送法院名称、署名、写明日期、加盖院印、附注等。

【简答】写起诉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1)起诉书首部叙写被告单位、被告人情况时,如案件系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并存,应先叙述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有关属于责任人员的被告人的情况,再叙述一般自然人被告人的情况;同时,在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部分,也需按照先单位犯罪后自然人犯罪的顺序叙写。

(2)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犯罪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以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

(3)对一般刑事案件,通常也应详细写明案件事实,但对其中作案多起但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案件事实,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然后再逐一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间、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

(4)起诉书在叙述犯罪事实时,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危害国家安全内容、侦破手段企业的经济利益、商业信誉、商业秘密、科研成果内容、淫秽犯罪具体细节、女被害人隐私和声誉、人身攻击的污言秽语等内容时,均应使用模糊词语概括性地加以表述,以防泄密和产生副作用。

(5)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起诉书在写逃犯姓名后应用括号注明“另案处理”字样。

(6)对于具备轻重不同的法定量刑情节,一般应当在起诉书中作出认定。

(7)起诉书中使用数字应前后一致。

第五节 不起诉决定书

【单选】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或者对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不应当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而作出终止诉讼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单选、简答、写作辅题】不起诉决定书的写作要求:

首部:标题、案号、被不起诉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辩护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

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案件事实、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告知事项。

尾部:署名、日期和加盖院印。

【简答】写不起诉决定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不起诉决定书以被不起诉单位或者被不起诉人为单位制作。每一被不起诉人或被不起诉单位一份不起诉决定书,不能合用。

(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务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录在案。

(3)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有关主管机关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4)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5)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

(6)不起诉决定书有正本副本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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