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考00316西方政治制度核心考点资料

作者:安徽自考网 时间:2023-04-17 阅读:1949次

导言

【名词解释】政体: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即政权组织形式。

【名词解释】政府制度:即国家中央行政机关,主要是指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以及它在整个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和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名词解释】国家结构:指的就是国家和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

【名词解释】政治体制:指的是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运作的具体方式、具体程序和具体环节,如国家机关产生和选举的具体方式、具体形式、国家机关的决策程序、政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规模、中央对地方实行领导和控制的方式和手段、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用和管理方式,等等。

【简答】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意义。

(1)了解和认识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有助于我们分清中国政治制度与西方政治制度的根本区别,理解这种区别之所以产生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和国情条件,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理解根据中国的国情为什么要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不是其他的政治制度,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民对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做出的是这样的而不是别样的选择。

(2)了解和认识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是我们面向世界、学习外国的需要。

(3)了解和认识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西方各国的内政外交及其走向,分析其内外政策的形成根源和制定过程,分析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向,从而更透彻地理解中国的外交战略和政策、策略。

(4)了解和认识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有助于完善我们的知识结构。

【论述】历史唯物主义对于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指导意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是指导比较政治研究的根本简答、方法。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的上层建筑是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且与之相适应的。这就指导人们在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时候不要孤立地、静止地描述某一种政治制度,而要说明它为何如此的原因;在探求这种原因的过程中,不是在找到说明这种政治制度的政治思想、政治学说的时候就可以了,还要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交替、变化、确立中寻找政治制度形成和存在的原因。

但是,大体上同时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国家却有可能走过极不相同的政治 发展道路;而经济发展处于大体相同水平、经济基础的基本特征相同的国家,政治制度却可能大不相同。历史唯物主义可以提供给我们解释的路径,即经济因素并不是决定历史过程的唯一因素,影响政治制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还包括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如政治学说、法律理论、哲学等,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历史的进程甚至决定着历史过程的形式。

【名词解释】《论法的精神》:《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

该书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欧洲各国以及东方一些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文化、习俗、宗教乃至气候、地理,等等,通过考察和比较,总结了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下的政治特征,阐述了政治统治的一般原理和法的精神。

【简答】历史地认识和评价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制度。

我们要看到相对于封建统治阶级,资产阶级是一个先进的阶级,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资产阶级建立起自己的统治后,既要否定封建专制统治的内容,又要维持对广大劳动者阶级的统治。一方面,我们要肯定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是一种进步;另一方面,我们要牢记的是,只要是存在着土地和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无论怎样民主,都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资本家用来控制和压榨工人阶级和贫苦农民的机器。

【单选】政治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是政体。

【单选】倡导将系统分析方法引进政治学的是伊斯顿。

第一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

第一节 古希腊城邦的政治制度。

【单选】雅典城邦民主制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制经济。

【单选】在伯里克利时代,雅典的民主制臻于极盛,它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大会。

【单选】揭开雅典政治体制改革序幕的是梭伦。

【简答、论述】雅典民主制的主要内容。

(1)公民大会。

公民大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对雅典全体满20岁的男性公民是开放的,每个公民都有权在公民大会上提出自己的议案和参加讨论。国家的法令、政策和一切重大问题,如宣战、媾和、结盟、赋税等都要由公民大会批准,公民大会的决定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公民大会每隔10天召开一次,如有突发事件,还可临时增加,每年召开大约40次。因此,公民大会足以讨论城邦所有需要处理的事情。另外,公民大会的有效人数是6000人以上。

(2)议事会。

议事会是雅典最重要的统治机构。议事会负责筹备公民大会的召开,准备和起草公民大会讨论的所有议案,执行公民大会的决定,接待使者和处理城邦的日常事务。改组成500人议事会后,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力由来自10个部落的50名成员组成一个执行委员会轮流行使,每个执行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年的十分之一(35-36天),处理事务时除了这个部落的50名成员外,轮空的另外9个部落各派一名议事会成员参加,执行委员会以整个“议事会”的名义处理政务。议事会成员的任期只有一年,并且不能再次当选,这就为其他公民敞开道路,有机会轮流来处理公共事务。500人议事会还负有监督官员的职权。

(3)陪审法庭。

雅典的陪审法庭是整个城邦民主制度的拱顶石,它以全体公民的名义行使权力,不仅是雅典城邦的最高审判机关,而且可以对各级官吏行使监察权。法庭由各地域性部落选出的陪审员组成,任何一个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都可能被挑选担任这个职务。陪审员最多时达6000人,任期一年,不得连任,然后经抽签分派到各个法庭并审理各种案件。同时,陪审法庭也对所有的官吏进行控制和监督,控制有三种方式:任前审查、官员在任期结束时对他的所作所为向法庭做检查和任期结束时检查账目。对于官员的违法行为,陪审法庭可以向公民大会提请公诉。

(4)十将军委员会。

十将军委员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军事机构。十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他们由公民大会从年满40岁的公民中选举产生,并得连选连任。每个地域性部落产生一名将军,并同时提供一定兵员。在经常会发生战争的情况下,十将军的作用和权力会进一步加强。

到伯里克利时,以将军身份实际上拥有广泛的军事、司法和财政方面的行政权力。

【简答】雅典民主制的形成和发展。

(1)梭伦改革。梭伦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经济改革。

②社会结构改革。

③政治改革。

(2)克里斯梯尼改革。公元前509—508年,平民领袖克里斯梯尼当政,在梭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

①在社会结构上,以地域组织取代血缘组织作为城邦的行政单位,取消了原来的四个氏族部落,把全雅典划分为10个地域性部落,每个划分为10个村社,每个村社由若干具有政治、军事职能的自治村社组成。这种区划完全打乱了氏族贵族的势力范围,削弱了贵族后裔的势力。

②在政治制度上,将梭伦时的议事会的规模扩大为500人,负责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并执行公民大会的决议。此外,每个地域性部落产生一名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年一任,轮流统帅军队。

③建立“陶片放逐法”制度。

克里斯梯尼的政治改革,使贵族寡头势力一蹶不振,宣告了氏族社会的终结和国家的成熟,标志着雅典民主制的最终胜利。到伯里克利执政时代,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进入全盛时期。

第二节 古罗马国家的政治制度

【多选】古罗马帝国时代的政治制度的内容有元首体制、四帝共治体制、君士坦丁体制、奥古斯都体制。

【多选】古罗马共和政体被认为是一种混合政体,它结合的政治形式包括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

【单选】古罗马从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称为王政时代。

【名词解释】罗马帝国的元首体制:又叫做奥古斯都体制,是由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保留共和制的形式,利用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增加个人的权力,避免使用“国王”的名义,只用元首、保民官和军事长官的称号,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

【简答】古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的内容。

(1)人民大会。

(2)元老院。

(3)行政官员。

【简答】罗马共和时代的高级官吏的共同特点。

(1)除独裁官等特殊职位外,所有的官吏都是经人民选举出来的。

(2)这些官吏都是没有报酬的。

(3)他们的任职都有一定的期限。

(4)他们之间所作的决定必须一致通过,即使有一个成员反对也会使事情停顿下来。

(5)除独裁官、监察官和保民官外,所有的官吏都要对任职期间的行为负责。

【论述、案例分析】古罗马政治制度的影响。

(1)“共和国”的观念与制度形式。古罗马人在城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共和国的观念和制度,成为西方国家发展史的一个重要事件。古罗马人相比于古希腊人更具有开放性,他们接受了一批批强制迁入和自由移居罗马的自由民,吸收大量被征服地区的自由民,扩大了政治的基础,同时也突破了城邦的狭隘形式。政治共同体的基础不再是古希腊人的伦理,而是必不可少的法律以及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政治的空间不再是城邦,而是对城邦政治形式的超越—共和国。

(2)古罗马的混合政体启迪了后世的政治制度设计。罗马政治制度对后世的最大影响在于其混合政体形式。所谓混合政体就是结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制度因素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体形式。古希腊历史学家波里比阿在研究罗马政治制度时,把罗马共和国实行的政体看成是一种混合政体。他认为,这种混合政体把国家权力合理地分配于元老院、人民大会和执政官三个机构,使之造成既相互“抵制”又相互“配合”的分权制衡的局面。为此,波里比阿十分推崇罗马的混合政体,认为没有比罗马共和国的这种混合政体更好的政治制度了。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家西塞罗在谈到古罗马共和国的混合政体时,看到了法律的力量,混合政体中的各权力机构的职权范围正是用法律来规定和限制的。波里比阿和西塞罗关于混合政体的理论总结,对于西方政治制度的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孟德斯鸠在三权分立理论、美国独立后的政治制度设计,都不同程度地吸收了罗马共和国的混合政体的制度精神。

(3)罗马法是古罗马留给后人的最宝贵的遗产之一,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由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组成。罗马法中所包含的重视民间私人权利和主张私人平等的精神,对于新兴的资产阶级民权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又为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范本。

第三节 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制度

【名词解释】分封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国王名义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国王除了自己留有一块作为王室领地外,把其余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大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建立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各级封建主也同样把土地作为采邑,逐级分封,形成层层的领主——封臣关系。分封土地的是领主,受封者是封臣,而分封出的土地就是采邑。

【名词解释】行政自治:是指城市通过自己的选举,产生议会和公职人员,组织行政自治机构,建立独立的税收财政系统来实现自己对城市事务的管理。

【多选】在欧洲中世纪封建君主制的演变过程中,先后出现的三种封建君主制统治形式是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主制、专制君主制。

【简答】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特征。

中世纪盛行的主要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是封建制度。

(1)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封建制度主要是指封建土地占有制,中世纪的西欧广泛存在的是封建采邑制。

(2)作为一种主要的政治制度的封建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裂土而治。

【论述、案例分析】中世纪封建制度对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影响。

中世纪是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西欧封建制度孕育和生成了诸多立宪主义理念、原则和制度,为现代西方立宪主义的生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材料和制度外壳。

(1)封建契约精神促进了现代西方契约政治的形成和发展。

封建制度本质上就是交互服务的一种契约关系。封建等级制度的一切分子,由农奴起,一直到国王或皇帝止,都是以交互的义务为纽带而紧密联结着的。因此,作为封建制度核心的政治权力,也是如此。封臣忠诚地为君主效劳,作为回报,君主发誓将保护他们。

如果君主不能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那么,封臣就免受其义务的约束。

(2)封建制度的多元权力并存促进了现代有限政府的观念和制度。

在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下,存在着众多的相互独立又相互缠绕的政治单元,与此相应的是多种权力并存。封建制度下的多元权力并存,没有一种权力是绝对的权力格局,使得权力的行使必须得到其他权力拥有者的同意或支持,这对于近代以来欧洲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设计提供了丰富的制度资源。

(3)封建等级会议孕育了现代议会。

中世纪等级会议是适应中世纪封建王国多元化权力格局和地方性政治格局的要求的一种政治安排。它是封建君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王治理国家的一个有用的工具,同时也是贵族限制王权和保障封建贵族特权的一个重要武器。通过这个平台,全国的各种政治势力集合起来,限制王权,反抗王权的暴戾。近代议会是对中世纪议会的继承和发展。

总之,中世纪封建制度的多元权力观念、封建契约精神、自由与权利观念、封建等级会议、基督教的工具论国家观为现代政治提供了丰富的制度与精神资源,有利于现代立宪政治的发展。

另外,自治城市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世纪欧洲的一个新的政治和社会有机体,是中世纪通往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桥梁。

第四节 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形成

【名词解释】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其核心思想是人文主义,实质就是资产阶级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名词解释】议会共和制:是议会居于国家的政治中心地位并由议会组织政府和监督政府的一种政体形式。

【单选】1875年的法国的政治制度是议会共和制。

【单选】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后,国王与议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表现为国王附属于议会。

【单选】在中世纪威尼斯城市共和国,“大议会”是最高立法和监察机关。

【单选】英国宪政制度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大宪章》。

【多选】英国“光荣革命”后开始在制度上开始从绝对君主制向议会君主制转化,这时期通过了《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

【简答】法理型政治与统治型政治的区别。

(1)治理型政治就是多元主体的协同公共管理过程,治理意味着一种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新的政治型式,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就是多元共治。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①治理是一个多个主体间的管理活动,所以多元共治不存在唯一的有效权力或权威。

②治理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③多元共治还意味着社会自主管理。人类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越来越少地借助于国家权力机构,而是更多地运用社会自身的结构和力量。

(2)统治型政治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内涵:

①国家是处理公共事务的唯一的权利主体。

②统治型政治意味着政府作为社会的公共权力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③统治型政治意味着国家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为名合法地垄断公共权力,并垄断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论述】西方国家行政集权化的表现。

西方国家走向行政集权的具体表现主要是作为行政首脑的总统或总理(首相)权力的扩张。在美国罗斯福总统“新政”时期,为了加强政府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制和干预,大大扩大了行政权力,政府机构也随之迅速膨胀,总统也因为越来越多地对国会立法发挥领导和干预作用甚至绕过国会的立法采取行动。在英国,内阁首相不仅控制着对政府中上百名大臣的任命和解职,控制着内阁的议事日程,并且通过控制本党的议员控制和操纵国会的立法,实际上控制着国家预算和国家重要政策的制定。在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赋予总统对宪法的“监督”、“仲裁”和“保证”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及遵守共同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地位,使总统超越一切其他国家机关之上,成为整个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威。自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发展的一个共同趋势是行政集权。行政的集权化使得议会的权力相对削弱。

第二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主权在民原则

【名词解释】主权在民: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也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无论是国王还是政府,其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单选】最早提出近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的是让·布丹。

【单选】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直接来源于他的社会契约论。

【论述】比较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与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洛克认为,国家从契约中产生后,契约的订立者——构成社会——仍然拥有对国家主权的最后决定权。这是因为契约订立者交出去的权利并不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三种权利被认为是不可放弃的、不可转让的,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被授予权力的人也是契约的参与者,也受契约内容的限制。为了有效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权力中,立法权由代表人民的国会行使,执行权和对外权由君主行使,执行权和对外权从属于立法权,而君主从属国会。议会主权论的本意在于分割君权、限制君权,表达的是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对国家和法的基本认知但作为一种政治主张,它表现了软弱的资产阶级对封建王权的姑息和对人民力量的戒惧,这是英国社会历史和资产阶级所处的时代特点决定的。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直接来源于他的社会契约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否定霍布斯把君主主权视为社会契约之产物的看法,同时也反对洛克认为只要政府忠于职责,社会的授权就使人民丧失权力的观点。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中所提出的人民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等观点,都是他激进的资产积极民主主义思想的体现,是西方政治发展史上最具反抗精神的思想精华。卢梭的社会契约是指通过每个人把自己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从而使自己完全融入整个集体,成为整个集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由社会契约产生的“道德和集体的共同体”就是一个“公共的大我”。

作为一种“公共人格”,它可以被叫做“国家”、“主权者”或“政权”。所以,国家代表着“普遍利益”和“公共意志”,国家主权应属于全体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人民主权的主要内容就是公意,即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它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政治中的最高地位,这种意志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否定了绝对主义国家的君主主权,确立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地位,从而为近代政治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节 代议制原则

【名词解释】代议制:是指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相对于直接民主,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为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代议制成功地解决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现实途径。

【多选】代议民主制在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实行中遵循的具体原则有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议机关必须遵循严肃的议事规则、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的原则、代议民主并不排斥直接民主。

【简答、论述】密尔关于代议制的论述。

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一书中,主要论述关于代议制的以下几个问题:

(1)“理想上最好的”与“实际可行的”政府形式。

密尔首先讨论了政府形式是否可以选择、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选择的问题。他一方面承认“一国政府决定于现存社会力量”,但他认为这不应妨碍“对现存社会条件下一切可行的政府形式进行合理地选择”,政府形式是可以选择的,但又不是可随意选择的。

密尔进一步探讨了“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密尔得出结论说,最理想的也是实际可行的政府形式就是代议制政府。

(2)代议制政府的本质规定。

①代议制政府是主权属于公民集体而不属于个人的政府。

②代议制政府是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政府。

③代议制政府的两大基本职能:一是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机关,二是国民教育机关,培育公共精神,倡导和维护一种公共精神,应是政府的首要职能。

(3)代议制政府的两大弊端及建设方案。

代议制的缺陷:

①议会中的智力条件不充分。

②可能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的影响建设。

方案:

①实行精英民主。

②以比例代表制替代多数代表制。

③保障少数代表在议会的对抗职能。

④主张扩大选举权。

【简答、论述】西方国家代议制通行的具体原则。

代议制在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实行中遵循的具体原则主要有:

(1)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

代议制解决人民如何行使主权的问题,它是一种具体的制度设计,即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主权,而是通过自己的代表来行使国家主权,议会作为国民的代表机关,其权力来源于国民的委托。

(2)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

代议制作为一种间接民主,人民是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表自己行使国家权力的。因此,普选制是代议制的基础,保障人民的选举权便是代议制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

(3)代议机关必须遵循严肃的议事规则。

代议制机关议事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议事规则必须是事先制定的,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

②议事规则要体现平衡原则,要做到保护代表各种不同人群的代表的权利。

③所有决定都必须经过充分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

(4)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原则。

代议制民主是一种真正的民主,在这种政府形式中,实行多数裁定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是少数人的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制度化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因为民主的法律和制度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而且,少数人可以通过辩论使更多人接受他们的主张,从而变成多数。少数服从多数和保护少数原则是代议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二者缺一不可。

(5)代议民主并不排斥直接民主。

代议民主制也可以允许国家体制内部有直接民主的因素存在,并不会破坏其在整体体制上的间接民主性质。

第三节 法治原则

【单选】西方法治思想源于自然法学说。

【名词解释】法治:以法律为国家和公民的活动的基本准则,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包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内,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法律,依照法律的规定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同样制裁。

【名词解释】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

【名词解释】政治合法性:又叫政府合法性、政权合法性,是指某个政权或政府的统治获得社会成员的服从和忠诚的问题。

【多选、简答】法治原则的主要内容。

(1)法律必须是普遍的和公开的。

(2)法治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司法必须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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