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自考网 时间:2024-11-12 阅读:1458次
黄山市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出安排
1.转出对象:拟在省外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并办理毕业的我市自学考试考生。
2.转出要求:
(1)考生须取得转入地考籍,且在转入地取得1门或1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已转入我省的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1年的,不得转出。
(5)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试成绩,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只在本省毕业使用,不予转出。
3.办理时间:8月27日-30日
4.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提交转出申请,提交后,转考状态为“待审核”。
(2)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转考状态为“审核通过待转出”。
(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9月初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转考平台”审核、寄发考生考籍电子档案,转出后,转考状态为“省级已转出”。
提醒考生注意:“省级已转出”状态并不代表转出成功,转出是否成功取决于接收省份的反馈。转出考生应提前了解转入地的政策,以免电子档案被退回。接收情况请考生咨询接收省份教育考试机构。
5.注意事项:考生若在省内多个地市有合格课程需要办理转出,须选择一个地市一次性办理。
二、转入安排
1.转入对象:拟在我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并办理毕业的外省考生。
2.转入要求:
(1)从外省转入考生需具有我省的准考证号并在我省取得1门或者1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我省转入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处理转入数据时,从我省考籍数据库中校验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如若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有1项匹配不上,系统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
(2)外省转入论文、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3)考生转入我省后,需按我省专业课程设置继续参加考试和办理毕业。毕业时必须在我省实际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不含论文、免考、实践成绩)。